他经营恋童网站,却告网友诽谤!真该带他出国见见世面
不知道有没有人听过许豪杰这个名字。
他是《超级演说家》全国季军、摄影师。自2016年4月以来,一直连载着自己的创业系列娱乐短视频。
《创业之神》是其最知名的系列作品。能把创业就业这种老生常谈的话题用这么有趣的方式呈现出来,可以说是很有才了。
然而,2017年7月16日,豆瓣网友沉默如海曝出《怎么能想到我喜欢的微博大V竟然是恋童癖》的文章,直指“创业大神”许豪杰有恋童癖,并曝光他是一家付费传播儿童色情资源网站的管理者。
这件事在16号那天掀起了轩然大波,16号当天许豪杰就上传视频表示这件事根本就是有人恶意造谣。可是事情并没有被压下去,于是17号许豪杰发微博出来辟谣,表示,“我们比诽谤者更希望警方的介入,并已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暗示自己将会与警察和律师一起介入此案。
7月18日,许豪杰贴出自己在“东方公证处”的照片和落款为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声明函,并配文“公事公办”。正式起诉网友沉默如海。
上述律师声明函中称,“沉默如海”等网络用户针对“许豪杰恋童癖”的虚假信息,对许豪杰和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困扰,并要求相关网络用户删除全部虚假信息、公开道歉等。
事情过去快要一个星期了,终于,国内时间24日,许豪杰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解释。
文章的最后还写了:豆瓣沉默如海,我们法庭见。
整件事的起因是因为许豪杰新圈的粉丝:沉默如海,发现了他在一个恋童网站签到了六百多天左右。结果一查才发现,这个网站是由许豪杰全权管理的。
于是就不难理解他持续签到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要去向卖家收钱。
之后沉默如海再把上面的QQ号码换成中文,找到了许豪杰在贴吧的帖子。最后发现,这货,不仅是个无良商家,还是个变态。
(他一直在贴吧约未成年男孩)
接二连三的,他的B站账号也被扒了出来,而这个账号在今年4月就已经有人举报过了。主要画风是这样的↓↓
底下的评论是这样的↓↓
他的微博和ins也都关注了贩卖儿童色情影像的账号,这一点也是很早之前就被一些网友发现过得。
而他本人之前在某些微博下的评论也侧面证实了他具有恋童癖倾向↓↓
(等我一下,我去报一会儿警......)
有图有真相,恋童癖,参与儿童色情交易妥妥地没跑了。不明真相的网友从16号被震惊到现在,可基本三观依旧屹立不倒。
(并没有刻意截图,就是在许豪杰那条声明微博底下按照顺序截的)
即使舆论几乎全都是往支持沉默如海的那边倒,可许豪杰整篇声明却嚣张的让人觉得有些可怕。
他几乎变相承认了沉默如海对他的每一项指控。但是,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但是我没犯法呀,你能拿我怎么样’的嚣张。
(阅读满分保送清华的网友)
所以说,一个恋童癖的变态为什么会这么嚣张?其实也就是欺负法律还没有完善而已。
根据调查,中国大陆目前还没有明确针对恋童的法律,顶多只能被归类到到性骚扰的法条中。
然而,只要性骚扰不到猥亵、强暴的程度,执法就相当地宽松。在很多性骚扰儿童的案件中,教师或者家长报了警,最可能的处置充其量也就是批评教育,毕竟大家都认为这种犯罪行为 ‘伤害后果轻微‘。所以每次发生这种事情,都是纯靠社会个人力量,动用私行来处置的。
(图为浙江一名恋童癖因为连续纠缠、骚扰一名初中女生,而被家长绑在灯柱上示众)
在许豪杰的案子里,因为没有明确的受害人出现,所以不能算是强奸罪。他发的视频也确确实实是通过了网络审核,所以也不能算传播污秽内容。按照大陆现有的法律,似乎真的没有一条明确的罪名能够控告他。
沉默如海也知道,这次的官司对于他有点不利。
而之后沉默如海也向大家表示,他不会退缩,也不需要大家的众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更加强硬的证据可以给他留言。最后还写到,“就算最后不能使许豪杰因儿童色情接受法律制裁,但是能有人以后看见他,能够想到他做过的事情就足够了。”
说起来,中国大陆的法律对于儿童的保护确实缺乏该有的意识。同为中国的香港台湾在这块明显做得比较好。
在中国台湾,拍摄、制造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录像带、影片、光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再现之表达形式,即儿童色情)者,将会被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额外再上缴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香港在2003年就在香港法例加入了《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第579章)。根据本条例的定义,条例“禁止儿童色情物品的生产、管有和发布;以禁止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满16岁的人以制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
在加拿大就更不要说了,在法律上全都叫child sexual abuse,通通都要被抓起来判刑,并且接受社会的谴责。
在真实生活中,你看小黄片不会被鄙视,看儿童小黄片,不要解释,你就是个变态,只要是认识的人都会鄙视你!
除此之外,就连海关也发布了对儿童小黄片的标准↓↓
所以说,许豪杰的事情还算不犯法吗?在加拿大连关都入不了啊!
最后,希望告诉网友沉默如海,不管这场官司赢不赢,我们都不会忘记许豪杰的所作所为,感谢你的付出。
他是《超级演说家》全国季军、摄影师。自2016年4月以来,一直连载着自己的创业系列娱乐短视频。
《创业之神》是其最知名的系列作品。能把创业就业这种老生常谈的话题用这么有趣的方式呈现出来,可以说是很有才了。
然而,2017年7月16日,豆瓣网友沉默如海曝出《怎么能想到我喜欢的微博大V竟然是恋童癖》的文章,直指“创业大神”许豪杰有恋童癖,并曝光他是一家付费传播儿童色情资源网站的管理者。
这件事在16号那天掀起了轩然大波,16号当天许豪杰就上传视频表示这件事根本就是有人恶意造谣。可是事情并没有被压下去,于是17号许豪杰发微博出来辟谣,表示,“我们比诽谤者更希望警方的介入,并已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暗示自己将会与警察和律师一起介入此案。
7月18日,许豪杰贴出自己在“东方公证处”的照片和落款为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声明函,并配文“公事公办”。正式起诉网友沉默如海。
上述律师声明函中称,“沉默如海”等网络用户针对“许豪杰恋童癖”的虚假信息,对许豪杰和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困扰,并要求相关网络用户删除全部虚假信息、公开道歉等。
事情过去快要一个星期了,终于,国内时间24日,许豪杰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解释。
文章的最后还写了:豆瓣沉默如海,我们法庭见。
整件事的起因是因为许豪杰新圈的粉丝:沉默如海,发现了他在一个恋童网站签到了六百多天左右。结果一查才发现,这个网站是由许豪杰全权管理的。
于是就不难理解他持续签到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要去向卖家收钱。
之后沉默如海再把上面的QQ号码换成中文,找到了许豪杰在贴吧的帖子。最后发现,这货,不仅是个无良商家,还是个变态。
(他一直在贴吧约未成年男孩)
接二连三的,他的B站账号也被扒了出来,而这个账号在今年4月就已经有人举报过了。主要画风是这样的↓↓
底下的评论是这样的↓↓
他的微博和ins也都关注了贩卖儿童色情影像的账号,这一点也是很早之前就被一些网友发现过得。
而他本人之前在某些微博下的评论也侧面证实了他具有恋童癖倾向↓↓
(等我一下,我去报一会儿警......)
有图有真相,恋童癖,参与儿童色情交易妥妥地没跑了。不明真相的网友从16号被震惊到现在,可基本三观依旧屹立不倒。
(并没有刻意截图,就是在许豪杰那条声明微博底下按照顺序截的)
即使舆论几乎全都是往支持沉默如海的那边倒,可许豪杰整篇声明却嚣张的让人觉得有些可怕。
他几乎变相承认了沉默如海对他的每一项指控。但是,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但是我没犯法呀,你能拿我怎么样’的嚣张。
(阅读满分保送清华的网友)
所以说,一个恋童癖的变态为什么会这么嚣张?其实也就是欺负法律还没有完善而已。
根据调查,中国大陆目前还没有明确针对恋童的法律,顶多只能被归类到到性骚扰的法条中。
然而,只要性骚扰不到猥亵、强暴的程度,执法就相当地宽松。在很多性骚扰儿童的案件中,教师或者家长报了警,最可能的处置充其量也就是批评教育,毕竟大家都认为这种犯罪行为 ‘伤害后果轻微‘。所以每次发生这种事情,都是纯靠社会个人力量,动用私行来处置的。
(图为浙江一名恋童癖因为连续纠缠、骚扰一名初中女生,而被家长绑在灯柱上示众)
在许豪杰的案子里,因为没有明确的受害人出现,所以不能算是强奸罪。他发的视频也确确实实是通过了网络审核,所以也不能算传播污秽内容。按照大陆现有的法律,似乎真的没有一条明确的罪名能够控告他。
沉默如海也知道,这次的官司对于他有点不利。
而之后沉默如海也向大家表示,他不会退缩,也不需要大家的众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更加强硬的证据可以给他留言。最后还写到,“就算最后不能使许豪杰因儿童色情接受法律制裁,但是能有人以后看见他,能够想到他做过的事情就足够了。”
说起来,中国大陆的法律对于儿童的保护确实缺乏该有的意识。同为中国的香港台湾在这块明显做得比较好。
在中国台湾,拍摄、制造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录像带、影片、光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再现之表达形式,即儿童色情)者,将会被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额外再上缴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香港在2003年就在香港法例加入了《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第579章)。根据本条例的定义,条例“禁止儿童色情物品的生产、管有和发布;以禁止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满16岁的人以制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
在加拿大就更不要说了,在法律上全都叫child sexual abuse,通通都要被抓起来判刑,并且接受社会的谴责。
在真实生活中,你看小黄片不会被鄙视,看儿童小黄片,不要解释,你就是个变态,只要是认识的人都会鄙视你!
除此之外,就连海关也发布了对儿童小黄片的标准↓↓
所以说,许豪杰的事情还算不犯法吗?在加拿大连关都入不了啊!
最后,希望告诉网友沉默如海,不管这场官司赢不赢,我们都不会忘记许豪杰的所作所为,感谢你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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