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C颜面尽失,金牌主持性骚扰多名女员工却判无罪!
多伦多轰动的 “著名主播Jian Ghomeshi性骚扰事件”最近进行了第四次审讯。作为CBC的名嘴, Jian Ghomeshi于2014-2015年间不断被举报性骚扰或性侵犯多名电台女同事。
事件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注意, 碍于Jian Ghomeshi本人以及CBC的社会影响力, 多名女性员工在遭到性骚扰后被迫辞职,还有人表示自己是受到Jian Ghomeshi 以提供工作机会和上司身份的压力就犯。直到有员工一纸诉讼,控告Jian Ghomeshi性骚扰Charge of Sexual Harassment,才爆出了这桩丑闻.
控告人Kathryn Borel 的指控出现后,于2014-2015年间不断引出曾经就职的女性员工站到公众面前披露自己被性骚扰的事情。因为女性多数羞于启齿类似事件,所以Kathryn Borel曾经表示自己找到过更多的受害女性员工,但她们不愿站出来,所以事件涉及的受害人数可能远远超过想象。
就在舆论谴责Jian Ghomeshi的时候,Jian Ghomeshi 却拒绝认罪 Plea of Not Guilty,并且在陆续的审讯中获判无罪。
笔者站在女性的角度,看到数量极多的女性受害人能抛开面子,用力公布真相,推测事件必有一定的真实性。至少,Jian Ghomeshi很可能有令人误会的行为不规范或者不检点。联系最近著名的“绅士手”,可想,一个人礼貌尊重别人,其他人是能够注意到的;能够让别人反感,也肯定是自身就做出了让人讨厌的行为。
回到事件本身,性骚扰事件可大可小,小致言语或者身体触碰,大致性侵犯。做为雇主,有责任保护员工的安全,及时处理员工人身安全困扰。控告人曾表示自己多次向CBC相关部门投诉Jian Ghomeshi但是却没有受到重视,被敷衍了事,最后不得不诉诸法律。
之后的审判Jian Ghomeshi却没有被定罪,笔者带着惊讶一直追踪案件报道,感触良多。加拿大的法律为了公平,总是秉持用证据说话的原则,可正因为这样,就让不少应该受到惩罚的人脱罪,甚至有恃无恐。
这个案件的判决取决于诸多受害人在与Jian Ghomeshi发生性关系或者被其他形式骚扰后,由于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仍然保持正常的联系,导致了法官判决Jian Ghomeshi构成性骚扰的罪名不成立。
这一次难道真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想的简单一点就是,被渣男毁了还不敢还击,只因他是王思聪?! 以Jian Ghomeshi类比王思聪不为过啊,因为他也是著名的音乐人,CBC Radio One电台金牌主持人。
笔者还是偏心女性受害者,因为受害后的保持联系很有可能是被迫的,为了保住生存的饭碗,很多人都会选择忍耐,也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反应。另外,多名女性员工都表示自己曾经作出过投诉却直接被忽略了。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在没有集合众人之力的时候无耐的不选择对抗,也是一种心酸的面对。
就在近几日的报道中,这个事件再次峰回路转,Jian Ghomeshi向控告人Kathryn Borel作出道歉,基于其律师表示“道歉并不代表认罪”的判断;而且,CBC也表示目前打算帮助Jian Ghomeshi重新建立事业,把失去的人气都赚回来,所以道歉很可能只是为了挽回大众的好感。
另外,在Jian Ghomeshi的道歉中把自己的错误描述为“不适当的性相关行为”Sexual Inappropriate Behavior,相对的用最低的程度形容自己的过错,可见这份道歉是缺乏诚意的。
其实,这份道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控告人撤诉,Jian Ghomeshi表示如果控诉人能好受些从而撤诉,他愿意道歉,所以Jian Ghomeshi很可能在经历了18个月的性骚扰事件后还是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
笔者在这个事件中感到深深的不安,工作环境中女性安全和法律的无奈(真的无奈还是另有原因不得而知)都是一系列值得忧心的社会问题。有一点值得欣慰的是,民众还是有辨识是非的眼睛,有人自发在审讯地门口举牌抗议,以示不满。
希望在这个事件的报道后能够更多的引起大家对工作环境女性安全的关注,法律的天平也能永远指向公平正义,女性作为弱势群体能受到更多的保护。
本文为问吧原创专稿,版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Canadian Copyright Act等法律法规保护,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或抄袭。如发现任何个人或组织违反相关法规,必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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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注意, 碍于Jian Ghomeshi本人以及CBC的社会影响力, 多名女性员工在遭到性骚扰后被迫辞职,还有人表示自己是受到Jian Ghomeshi 以提供工作机会和上司身份的压力就犯。直到有员工一纸诉讼,控告Jian Ghomeshi性骚扰Charge of Sexual Harassment,才爆出了这桩丑闻.
控告人Kathryn Borel 的指控出现后,于2014-2015年间不断引出曾经就职的女性员工站到公众面前披露自己被性骚扰的事情。因为女性多数羞于启齿类似事件,所以Kathryn Borel曾经表示自己找到过更多的受害女性员工,但她们不愿站出来,所以事件涉及的受害人数可能远远超过想象。
就在舆论谴责Jian Ghomeshi的时候,Jian Ghomeshi 却拒绝认罪 Plea of Not Guilty,并且在陆续的审讯中获判无罪。
笔者站在女性的角度,看到数量极多的女性受害人能抛开面子,用力公布真相,推测事件必有一定的真实性。至少,Jian Ghomeshi很可能有令人误会的行为不规范或者不检点。联系最近著名的“绅士手”,可想,一个人礼貌尊重别人,其他人是能够注意到的;能够让别人反感,也肯定是自身就做出了让人讨厌的行为。
回到事件本身,性骚扰事件可大可小,小致言语或者身体触碰,大致性侵犯。做为雇主,有责任保护员工的安全,及时处理员工人身安全困扰。控告人曾表示自己多次向CBC相关部门投诉Jian Ghomeshi但是却没有受到重视,被敷衍了事,最后不得不诉诸法律。
之后的审判Jian Ghomeshi却没有被定罪,笔者带着惊讶一直追踪案件报道,感触良多。加拿大的法律为了公平,总是秉持用证据说话的原则,可正因为这样,就让不少应该受到惩罚的人脱罪,甚至有恃无恐。
这个案件的判决取决于诸多受害人在与Jian Ghomeshi发生性关系或者被其他形式骚扰后,由于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仍然保持正常的联系,导致了法官判决Jian Ghomeshi构成性骚扰的罪名不成立。
这一次难道真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想的简单一点就是,被渣男毁了还不敢还击,只因他是王思聪?! 以Jian Ghomeshi类比王思聪不为过啊,因为他也是著名的音乐人,CBC Radio One电台金牌主持人。
笔者还是偏心女性受害者,因为受害后的保持联系很有可能是被迫的,为了保住生存的饭碗,很多人都会选择忍耐,也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反应。另外,多名女性员工都表示自己曾经作出过投诉却直接被忽略了。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在没有集合众人之力的时候无耐的不选择对抗,也是一种心酸的面对。
就在近几日的报道中,这个事件再次峰回路转,Jian Ghomeshi向控告人Kathryn Borel作出道歉,基于其律师表示“道歉并不代表认罪”的判断;而且,CBC也表示目前打算帮助Jian Ghomeshi重新建立事业,把失去的人气都赚回来,所以道歉很可能只是为了挽回大众的好感。
另外,在Jian Ghomeshi的道歉中把自己的错误描述为“不适当的性相关行为”Sexual Inappropriate Behavior,相对的用最低的程度形容自己的过错,可见这份道歉是缺乏诚意的。
其实,这份道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控告人撤诉,Jian Ghomeshi表示如果控诉人能好受些从而撤诉,他愿意道歉,所以Jian Ghomeshi很可能在经历了18个月的性骚扰事件后还是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
笔者在这个事件中感到深深的不安,工作环境中女性安全和法律的无奈(真的无奈还是另有原因不得而知)都是一系列值得忧心的社会问题。有一点值得欣慰的是,民众还是有辨识是非的眼睛,有人自发在审讯地门口举牌抗议,以示不满。
希望在这个事件的报道后能够更多的引起大家对工作环境女性安全的关注,法律的天平也能永远指向公平正义,女性作为弱势群体能受到更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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