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安省一名44岁女子日前因为下车救一只路边的乌龟,被汽车撞伤,而且伤势非常严重。
其实这种新闻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之前北美就有一起车祸,因为前车年轻女司机为了躲避动物紧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后车里面的小朋友和老人当场死亡。则件事儿当时就引起不小的轰动,很多人觉得出于人道主义,需要从轻处理女司机的行为,可是后车终归也是两条人命。
还有之前看过《一千种死法》这个节目,其中一个就是一个女司机为了救助路上的小动物,被后面来的车辆直接把头撞下来了,相当血腥啊!
所以人命面前,动物和人到底哪个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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