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SC出现一个无耻的租霸!欠租18个月!败诉后还不要脸在上诉!?

多伦多大学有一位学生,叫纽瓦比(Rogers Afam Newbue)。
 
他从2015年4月1日起,就一直租住士嘉堡区距多大分校不远的Howell Square一间独立屋的一个居住单位,从不交房租,房东只好找业主与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协调,纽瓦比原答应在7月31日搬离,业主也就不再向他追讨房租。
 
1_20150110190158_xjozq.jpg
 

等到了约定日期,纽瓦比出尔反尔,并要求委员会重新审议他的个案,遭拒绝后他便向地区法庭提出上诉。
 
当司法程序开始后,逼迁令就只能暂停,于是他可继续霸住出租单位内。等到法官裁定要在12月6日举行聆讯,纽瓦比在聆讯前一日向法院发出传真,称这安排打乱了他毕业考试的时间,他无法参加聆讯,要求法庭再改期。直至安省地区法庭举行聆讯,法官在纽瓦比缺席聆讯情况下判他败诉,并勒令纽瓦比立即搬离单位。

至此纽瓦比欠租已达18个月,房东以为可以将其赶出去了,没料到纽瓦比向安省最高法院继续提出上诉,而在这段司法程序进行当中,业主能否向租客下逐客令还不清楚。。。
 
来源:加国无忧
已邀请:

小vivivi - 90后多村留学生

赞同来自:

交得起上诉的律师费为啥不交房租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