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血泪史,谈恋爱就谈恋爱吧,别同居了……

哎,血泪史,各位知道common law吧,同居3年在安省就是事实夫妻了,毕业分手的时候居然他妈还要我给赡养费,还他妈盯着父母给我的house,逼我请律师,各位啊,谈恋爱就谈恋爱吧,别同居了,回想起来他妈全是脑子里进的水。

阿初 - 故国市街,人都陌生,一阵阵风全是往前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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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合法吗?????

Chris 贾靠谱 - 多伦多地产圈第一个大脑洞段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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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找律师咨询! 如果你的house是和他同居1年之前close的就应该算common law前你的个人资产,她没权利平分,最多是达到common law条件之后分这个house的升值部分。如果是房子在父母名下她就更没资格分。如果她只看利益不讲情分的话你也不用客气,给自己找个好的离婚律师好好咨询一下,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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