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网络暴力,但可以“对刘鑫除外”?
前天的今日话题《江歌母亲应该原谅女儿的室友吗?》引来了很多反对的声音,在很多人看来,舆论对刘鑫的态度称不上是网络暴力,或者说,就算是网络暴力,但也是应该的。对此,有必要再深入谈一谈。
“我就暴民了,怎么样,起码我有良知。”
网络暴力,这个词只要是中国网民,就不会陌生。
就在不久前,中文网络还发生过一起明确无误的网络暴力——8月的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事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生李炳鑫(知名微博账号“差评君”)因与涉事男子长相相似而惨遭人肉,无数网友在找寻这个人,信息被扒了个一干二净。直到李炳鑫写了一篇长文说清楚来龙去脉,表示对网络暴力“苦不堪言”,人们才发现,找错人了。
对于这个案例,人们很自然地在反思网络暴力有哪些不对,检讨网络暴力有多可怕,甚至谈论法律该如何跟进。理由无他,就是因为这次对当事人施加的人肉、暴力,虽然冠以正义之名实施,但事后来看明显是错的。
然而,如果这些行动一直没有被证明是错的,一直在以伸张正义的名义进行,那又如何呢?
江歌案刘鑫遭遇到的,就是这种。
这是网络暴力吗?一些人不肯承认,认为这只是谴责坏人,伸张正义和道德。
一些人承认这是网络暴力,毕竟铺天盖地的谩骂和诅咒是明摆着的,还有人拨打刘鑫和家人的电话进行威胁和谩骂,但在他们看来,“用这个事件来谈网络暴力有点不合适吧。”“网络暴力用在刘鑫一家身上,就不觉得是暴力,而是正义。”“对网络暴力一直保持谨慎,生怕别有用心的人妖魔化当事人。可这一次,忍无可忍!”
还有一些人,对是不是网络暴力根本就无所谓。“刘鑫都没有死我们怎么能叫暴民呢?”“刘鑫死了我们就不暴了。”“我就暴民了,怎么样,起码我有良知。”
不谩骂诅咒刘鑫,就是没有良知;阻碍对刘鑫实施网络暴力,就是圣母婊。
理由全部都指向,刘鑫及其家人的所作所为,活该。
即便事实成立,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就算刘鑫真的很坏,就该让戾气遍布整个网络?
刘鑫恐怕真是一个很糟糕的人。感情处理得很糟糕,江歌被害的时候处理得很糟糕,如何应对江歌母亲处理得很糟糕,甚至在镜头前的道歉、请求原谅也处理得很糟糕。
从舆论公关的角度来讲,更是完败,刘鑫及其家人的那几句话,“你不撤回,我死也不会作证!”“是你闺女命短!”“我都已经知道错了,为什么你们还要追问!”不仅愚蠢,还非常冷血,几乎没有人愿意为刘鑫说话,论千夫所指的程度,可以说是近年网络上所绝无仅有的,而她甚至还不是杀人凶手。
刘鑫为自己做了很多辩护,强调自己是受害者,强调自己家人经历了很糟糕的网络暴力才气急败坏骂人。但是没用,人们先入为主的印象已经建立了——你刘鑫就是坏,而且坏透了。甚至认为刘鑫表现出来的各种糟糕,其实就是主观上的坏,“利用江歌为自己挡刀”“完全不认为自己有错”“就是认为江歌命短”“根本不想对江歌妈妈道歉”。
这种想法自然是存在疑点的,说到底,陈世峰才是杀人凶手……好吧,想说的话打住,不为她辩解,也许刘鑫及其家人就是那样坏的人。
但这真的可以构成谩骂和诅咒,让戾气遍布整个网络的理由吗?
这是让人心存疑虑的。举个例子,对刘鑫的一个指责是,江歌案过了100天之后,在今年春节期间,“刘鑫做了新的头发,换了美美的微信头像,在朋友圈发了笑容满面的自拍,她们一家人正在开开心心地过春节。”在一些歪曲的流传说法中,刘鑫是在江歌死后3天就做了上述事情,显得更为冷血。
这个指责的潜台词是,江歌因你而死,你必须无时无刻都处在愧疚、不安之中,哪怕过个春节也不行,做个头发也不行,发个自拍也不行。刘鑫再怎么错她也不是杀人凶手,这种要求是不是太过严苛了?
再看看刘鑫实际生活所面对到的,带有刘鑫全家人照片及身份信息的海报被张贴到其居住地,“我爷爷过生日那天、老家的大街小巷贴满了下面这样的海报、我爷爷出门买菜看到、然后满街跑着去撕、崴了脚……”这是她及她的家人应得的惩罚吗?
网络暴力之所以可怕,是因为有两个特点。
一个是“群体极化”。所谓“群体极化”,按美国学者桑斯坦的说法,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比如本来只是倾向“一些老人为老不尊”的年轻人,在看到网上有这么多人持相同看法后,对自己的看法就变得更自信、更激进了,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凡是类似事件,比如“让座纠纷”、“摔倒纠纷”,就“一定是老人的错”。
另一个是“无远弗届”,被网络暴力攻击的对象,其在虚拟空间的一举一动会被扒光,任何一个举动都可能被拿着放大镜审视,被怀揣着恨意解读,甚至现实空间也遭遇各种恶意对待。
这种可怕,不会因为行动号称“正义”而有所改变。而且,万一这不是“正义”的呢?就算是“正义”的,谁来决定这种惩罚、报应的程度就是合适的呢?再进一步,为什么要把公众的道德感和正义感,聚焦在一个道德缺失的普通人身上呢?
是的,网络舆论这样对待刘鑫,并不是没有正当理由
回应上述诘问的,会是一串反问。
“我们不这么做,那该怎么做?”“陈世峰有法律可以制裁,刘鑫呢?”“法律惩戒得了门外的凶手,却拿门内的凶手毫无办法 ,就该放任刘鑫一直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放任她美美的自拍?”
对本文这种“为刘鑫叫屈”的姿态还会有一串斥责。
“江妈妈一开始跟刘鑫沟通,遭到回绝,拉黑名单甚至被刘鑫父母威胁辱骂,这个时候,为刘鑫叫屈的人在哪里?”“江妈妈走投无路,求助微博,发动网友,这才迫使刘鑫露面,这个时候,为刘鑫叫屈的人出什么力了?”“有没有人给个让刘鑫出来,让刘鑫认错的更好的解决办法?有,请说出来论证可行性;如果没有,为刘鑫叫屈的人闭嘴。”“从来都不觉得人肉、网络暴力好,但对于江歌母亲来说,女儿被杀,她的室友一直不出现,甚至还网上回应威胁?她能怎么办?对于刘鑫这样的人,网络暴力,就是为其而存在的。”
还有人从其他角度极力论证用网络舆论审判刘鑫的必要性——“法律对于‘刘鑫’们毫无办法,因为她们手里不曾握过真正的刀。但是大众的恐惧不会容忍这种社会氛围的蔓延。人们网络暴力刘鑫,冲她撒气,谩骂她,不仅是对刘鑫这一个人,而是对那些尚未表露本性的‘刘鑫’们形成震慑。”
但一个好的人心法庭,需要每个人理解“尺度”的重要性
话糙理不糙,得承认,这些说法有其道理。谁也不能说,只要有现实的法庭就好了,人心的法庭毫无存在的必要。人心的法庭,就算不许表达出来,也是拆不掉的,毕竟“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舆论若不能“制裁”道德败坏的人,那舆论还有什么意义?
但不容否认的是,人心法庭往往是靠不住的,甚至比现实法庭更容易出现冤案,网络暴力还带来附加的坏处。人心法庭想要避免种种问题,就必须向理想化的现实法庭去学习,学习什么是程序正义,学习证据怎么采集,学习怎么让被告充分进行表达。
不存在于现实中的人心法庭,怎么实现这样的目标?无他,每个人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理解为什么要尊重程序正义,理解为什么不能未审先判,理解为什么要非法证据排除,理解为什么要有法庭质证,而不仅仅诉诸于朴素的道德感和正义观——是的,道德感和正义观非常重要,但人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此。
迈出这一步,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充分理解“尺度”的重要性。这个尺度虽然不好掌握,但一定是存在的,可以通过更多社会讨论形成共识。
比如,人们可以关心乃至去追查明星出轨,谴责其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但不应当侵犯私人空间获取其隐私。比如,人们可以谴责一些老人“碰瓷”,但却不应当一竿子把所有老人都定义为“为老不尊”。又比如,人们大可为医患矛盾中的不公正现象拍案而起,但应当切忌把所有医生都视为收回扣的,凡是病人家属就视为医闹。
保持克制,并不代表就是冷漠,缺乏正义感,这两者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在南京火车站猥亵儿童事件出来之时,你可以强烈谴责当事人,甚至有条件可以去寻访蛛丝马迹,但当你听说有个叫李炳鑫的人因为据说长得很像被当做涉事者。你就应当克制去人肉他的想法,不要加入网络人肉大合唱之中。而当你听说了江歌案时,你也可以去谴责刘鑫的行为,但不必去人肉和散播其身份信息,不必去谩骂和诅咒。有一家媒体在报道中把刘鑫化名为“梁洁”,这就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克制尺度。
这种尺度,并不难以掌握。而谴责与谩骂诅咒之间的区别,影响却会非常深远。
作者:丁洋
来源:今日话题
原链接:http://view.news.qq.com/origin ... D2052
“我就暴民了,怎么样,起码我有良知。”
网络暴力,这个词只要是中国网民,就不会陌生。
就在不久前,中文网络还发生过一起明确无误的网络暴力——8月的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事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生李炳鑫(知名微博账号“差评君”)因与涉事男子长相相似而惨遭人肉,无数网友在找寻这个人,信息被扒了个一干二净。直到李炳鑫写了一篇长文说清楚来龙去脉,表示对网络暴力“苦不堪言”,人们才发现,找错人了。
对于这个案例,人们很自然地在反思网络暴力有哪些不对,检讨网络暴力有多可怕,甚至谈论法律该如何跟进。理由无他,就是因为这次对当事人施加的人肉、暴力,虽然冠以正义之名实施,但事后来看明显是错的。
然而,如果这些行动一直没有被证明是错的,一直在以伸张正义的名义进行,那又如何呢?
江歌案刘鑫遭遇到的,就是这种。
这是网络暴力吗?一些人不肯承认,认为这只是谴责坏人,伸张正义和道德。
一些人承认这是网络暴力,毕竟铺天盖地的谩骂和诅咒是明摆着的,还有人拨打刘鑫和家人的电话进行威胁和谩骂,但在他们看来,“用这个事件来谈网络暴力有点不合适吧。”“网络暴力用在刘鑫一家身上,就不觉得是暴力,而是正义。”“对网络暴力一直保持谨慎,生怕别有用心的人妖魔化当事人。可这一次,忍无可忍!”
还有一些人,对是不是网络暴力根本就无所谓。“刘鑫都没有死我们怎么能叫暴民呢?”“刘鑫死了我们就不暴了。”“我就暴民了,怎么样,起码我有良知。”
不谩骂诅咒刘鑫,就是没有良知;阻碍对刘鑫实施网络暴力,就是圣母婊。
理由全部都指向,刘鑫及其家人的所作所为,活该。
即便事实成立,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就算刘鑫真的很坏,就该让戾气遍布整个网络?
刘鑫恐怕真是一个很糟糕的人。感情处理得很糟糕,江歌被害的时候处理得很糟糕,如何应对江歌母亲处理得很糟糕,甚至在镜头前的道歉、请求原谅也处理得很糟糕。
从舆论公关的角度来讲,更是完败,刘鑫及其家人的那几句话,“你不撤回,我死也不会作证!”“是你闺女命短!”“我都已经知道错了,为什么你们还要追问!”不仅愚蠢,还非常冷血,几乎没有人愿意为刘鑫说话,论千夫所指的程度,可以说是近年网络上所绝无仅有的,而她甚至还不是杀人凶手。
刘鑫为自己做了很多辩护,强调自己是受害者,强调自己家人经历了很糟糕的网络暴力才气急败坏骂人。但是没用,人们先入为主的印象已经建立了——你刘鑫就是坏,而且坏透了。甚至认为刘鑫表现出来的各种糟糕,其实就是主观上的坏,“利用江歌为自己挡刀”“完全不认为自己有错”“就是认为江歌命短”“根本不想对江歌妈妈道歉”。
这种想法自然是存在疑点的,说到底,陈世峰才是杀人凶手……好吧,想说的话打住,不为她辩解,也许刘鑫及其家人就是那样坏的人。
但这真的可以构成谩骂和诅咒,让戾气遍布整个网络的理由吗?
这是让人心存疑虑的。举个例子,对刘鑫的一个指责是,江歌案过了100天之后,在今年春节期间,“刘鑫做了新的头发,换了美美的微信头像,在朋友圈发了笑容满面的自拍,她们一家人正在开开心心地过春节。”在一些歪曲的流传说法中,刘鑫是在江歌死后3天就做了上述事情,显得更为冷血。
这个指责的潜台词是,江歌因你而死,你必须无时无刻都处在愧疚、不安之中,哪怕过个春节也不行,做个头发也不行,发个自拍也不行。刘鑫再怎么错她也不是杀人凶手,这种要求是不是太过严苛了?
再看看刘鑫实际生活所面对到的,带有刘鑫全家人照片及身份信息的海报被张贴到其居住地,“我爷爷过生日那天、老家的大街小巷贴满了下面这样的海报、我爷爷出门买菜看到、然后满街跑着去撕、崴了脚……”这是她及她的家人应得的惩罚吗?
网络暴力之所以可怕,是因为有两个特点。
一个是“群体极化”。所谓“群体极化”,按美国学者桑斯坦的说法,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比如本来只是倾向“一些老人为老不尊”的年轻人,在看到网上有这么多人持相同看法后,对自己的看法就变得更自信、更激进了,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凡是类似事件,比如“让座纠纷”、“摔倒纠纷”,就“一定是老人的错”。
另一个是“无远弗届”,被网络暴力攻击的对象,其在虚拟空间的一举一动会被扒光,任何一个举动都可能被拿着放大镜审视,被怀揣着恨意解读,甚至现实空间也遭遇各种恶意对待。
这种可怕,不会因为行动号称“正义”而有所改变。而且,万一这不是“正义”的呢?就算是“正义”的,谁来决定这种惩罚、报应的程度就是合适的呢?再进一步,为什么要把公众的道德感和正义感,聚焦在一个道德缺失的普通人身上呢?
是的,网络舆论这样对待刘鑫,并不是没有正当理由
回应上述诘问的,会是一串反问。
“我们不这么做,那该怎么做?”“陈世峰有法律可以制裁,刘鑫呢?”“法律惩戒得了门外的凶手,却拿门内的凶手毫无办法 ,就该放任刘鑫一直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放任她美美的自拍?”
对本文这种“为刘鑫叫屈”的姿态还会有一串斥责。
“江妈妈一开始跟刘鑫沟通,遭到回绝,拉黑名单甚至被刘鑫父母威胁辱骂,这个时候,为刘鑫叫屈的人在哪里?”“江妈妈走投无路,求助微博,发动网友,这才迫使刘鑫露面,这个时候,为刘鑫叫屈的人出什么力了?”“有没有人给个让刘鑫出来,让刘鑫认错的更好的解决办法?有,请说出来论证可行性;如果没有,为刘鑫叫屈的人闭嘴。”“从来都不觉得人肉、网络暴力好,但对于江歌母亲来说,女儿被杀,她的室友一直不出现,甚至还网上回应威胁?她能怎么办?对于刘鑫这样的人,网络暴力,就是为其而存在的。”
还有人从其他角度极力论证用网络舆论审判刘鑫的必要性——“法律对于‘刘鑫’们毫无办法,因为她们手里不曾握过真正的刀。但是大众的恐惧不会容忍这种社会氛围的蔓延。人们网络暴力刘鑫,冲她撒气,谩骂她,不仅是对刘鑫这一个人,而是对那些尚未表露本性的‘刘鑫’们形成震慑。”
但一个好的人心法庭,需要每个人理解“尺度”的重要性
话糙理不糙,得承认,这些说法有其道理。谁也不能说,只要有现实的法庭就好了,人心的法庭毫无存在的必要。人心的法庭,就算不许表达出来,也是拆不掉的,毕竟“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舆论若不能“制裁”道德败坏的人,那舆论还有什么意义?
但不容否认的是,人心法庭往往是靠不住的,甚至比现实法庭更容易出现冤案,网络暴力还带来附加的坏处。人心法庭想要避免种种问题,就必须向理想化的现实法庭去学习,学习什么是程序正义,学习证据怎么采集,学习怎么让被告充分进行表达。
不存在于现实中的人心法庭,怎么实现这样的目标?无他,每个人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理解为什么要尊重程序正义,理解为什么不能未审先判,理解为什么要非法证据排除,理解为什么要有法庭质证,而不仅仅诉诸于朴素的道德感和正义观——是的,道德感和正义观非常重要,但人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此。
迈出这一步,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充分理解“尺度”的重要性。这个尺度虽然不好掌握,但一定是存在的,可以通过更多社会讨论形成共识。
比如,人们可以关心乃至去追查明星出轨,谴责其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但不应当侵犯私人空间获取其隐私。比如,人们可以谴责一些老人“碰瓷”,但却不应当一竿子把所有老人都定义为“为老不尊”。又比如,人们大可为医患矛盾中的不公正现象拍案而起,但应当切忌把所有医生都视为收回扣的,凡是病人家属就视为医闹。
保持克制,并不代表就是冷漠,缺乏正义感,这两者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在南京火车站猥亵儿童事件出来之时,你可以强烈谴责当事人,甚至有条件可以去寻访蛛丝马迹,但当你听说有个叫李炳鑫的人因为据说长得很像被当做涉事者。你就应当克制去人肉他的想法,不要加入网络人肉大合唱之中。而当你听说了江歌案时,你也可以去谴责刘鑫的行为,但不必去人肉和散播其身份信息,不必去谩骂和诅咒。有一家媒体在报道中把刘鑫化名为“梁洁”,这就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克制尺度。
这种尺度,并不难以掌握。而谴责与谩骂诅咒之间的区别,影响却会非常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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