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背后的道德教育诉求

距离女孩儿江歌从世间无辜“走丢”,至今已有整整386天。三百多个日夜,江歌母亲一直在为女儿讨回公道的路上艰难行进着。她竭尽了作为母亲的全力,想要通过女儿的室友、案发现场当事人之一,同时还是凶手陈世峰前女友的刘鑫了解事件背后的细节和真相,但在案发之后的294天里,刘鑫拒绝与她见面;她卖掉房子,分别在中国和日本聘请了律师,几度往返中国和日本请愿,只求最终能够给凶手陈世峰判处死刑,然而案发至今,陈世峰一家却远离了舆论的漩涡,全力为摆脱死刑而悄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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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者的残忍受害是最令人扼腕痛心的,尤其在看过江歌母亲接受采访的视频以及她所写的一系列文章之后,在知道刘鑫避不见面、其母亲骂“江歌短命”之后,在了解凶手陈世峰毫无悔意,重金聘请辩护律师为其逃脱重刑之后,这种感受变得越发沉重。痛心的同时,我反复思考导致这场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最终,我得出了一个答案:当人道德失格,对生命失去敬畏感的时候,就是悲剧发生的时候。而避免或者减少悲剧发生的关键则在于,人要学会通过道德教育实现道德自律。

那么,谁是应该承担道德教育责任的人呢?换句话说,能够帮助人实现最终的道德自律,并始终对生命怀有敬意的主体都有哪些呢?我认为至少有三个主体是推卸不掉这个责任的。

家庭对孩子的道德启蒙责任
 
人生来的第一个身份,就是父母的孩子,所以父母对孩子负有天生的教育义务,其中必然包含了父母对孩子的道德启蒙责任。试想,如果陈世峰从小就接受到良好的家庭道德启蒙和教育,那么他不会成长为这样一个易怒、偏激、视生命如草芥的道德失格者,江歌也就不会在24岁的如花年纪离世,江歌母亲更不会经历如此绝望的丧女之痛;如果刘鑫在事发之后没有刻意避而不见,刘鑫母亲没有对江歌母亲说出“是你的女儿短命”这类撕心的话,而是坚定地陪伴江歌母亲渡过难关,那么江歌母亲所受的苦痛也许会减少哪怕一分一毫。然而万事无如果,悲剧已然酿成,它最终的意义也只能是给世人以警示:为人父母者,要负起对孩子进行道德启蒙和教育的责任,以身作则地培养孩子明辨善恶,知晓是非,尊重他人人格和生命的优良品格。否则,一旦孩子犯下了触及法律及道德底线的罪行,那么,被强烈声讨的不仅是罪者本身,更是施行道德教育失败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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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责任
 
千百年来,人们从未停止对学校本质及其存在意义的探讨,其中最受认可的结论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实际上,由于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如今学校切实推行的却是“重教书,轻育人”的教学规则。据悉,江歌事件的凶手陈世峰在大学时期曾对交往半个月的女友进行暴力殴打,受害者向学校举报了陈世峰的恶劣行径,但学校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双方和解,息事宁人。之后受害者不得不休学一个学期,而陈世峰却从八人间的宿舍搬进了面朝大海的单身宿舍。针对学校当时的处理方式,受害者给出的解释是:陈世峰成绩优秀,学校不愿意承认好学生的错误,所以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当时学校能对陈世峰进行必要的处分和道德教育,那么如今的江歌是否已经离自己周游世界的梦想更近一步了呢?学校对学生非道德行径的纵容,对学生良好道德品格塑造的忽视,最终却由无辜者来买单,学校是不是也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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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对个人的道德谴责义务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之间人员的流动性加大,“陌生人”社会的范畴也就越大。因此,传统的社会道德规训机制也就随之发生改变——互联网承担起了社会道德谴责的义务。从江歌事件来看,刘鑫在事发后一直回避与江歌母亲的接触,直到舆论大潮席卷之后,她才同意见面。当她不停向江歌母亲道歉时,江歌母亲直言:“你这声对不起不是对我说的,更不是对江歌说的。”也许,刘鑫那声“对不起”,更多意义上是对社会道德谴责的妥协,她希望道德舆论能够放过她。民众可以理解刘鑫在事发时的求生本能,但却无法原谅她作为当事人之一,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的行为。她躲过了江歌母亲,却无法躲过社会道德的舆论谴责。可以说,刘鑫最终敢于出来面对和承担,社会道德谴责发挥了主要效用。由此可见,互联网社会对个人道德的监督、规范和谴责义务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缺席的,因为事实告诉我们,当法律无法针对某些事件、某些人施展枷锁时,社会道德谴责却是可以代而为之的。
 
来源:孙丽(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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