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理解江歌妈妈为什么希望判陈世峰死刑了...
没有人能想到,留学生江歌遇害案的第一次庭审会有这么爆炸的信息量。
看完网上的新闻,我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江歌的妈妈(江秋莲)到处奔波,即使内心知道日本法律可能无法给陈世峰死刑,也要努力去做所有力所能及的事情(征集网友签名、搜集辅助证据),势必要置他于死地。
因为,在法庭上,当真相只有凶手知道的时候,凶手便可以肆无忌惮地篡改真相。你对凶手的每一分仁慈,都是他脱罪的突破口!
庭上所画下来的陈世峰,来源凤凰新闻
2017年12月10日(第一次庭审),陈世峰终(yi)于(si)坦(cuan)白(gai)了案发当天(2016年11月2日)的所有经过,只承认了曾经恐吓过刘鑫(恐吓罪)...
检方指控恐吓罪内容如下:
在11月2日下午4到5点,陈世峰曾尾随江歌和刘鑫一起上了电车。在这个过程中,陈世峰以发布裸照来威胁刘鑫,要求与她复合。
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陈世峰给刘鑫发了一张她穿内衣的照片,同时发送了一段文字,“要和你母亲联系也是可以的,发朋友圈也是可以的,还有视频,你要看吗?”
但他否认了故意杀害江歌,并用尽一切说辞想要推翻检方的指控...
说辞·1
觉得江歌脾气不错,对她没有杀意
陈世峰在11月2日晚上9点左右外出,11点多到了江歌家,去见江歌是因为觉得她脾气不错,想和她单独聊聊刘鑫的事,而不是要去杀害她。
他知道刘鑫和江歌的打工时间,当时那个时间,刘鑫刚好在打工,而江歌独自在家。
*所以说,陈世峰在白天恐吓完刘鑫,晚上最想见的人是江歌,且还想挑个刘鑫不在的时间。也不知道有没有提前告知江歌,大半夜去人家家里也该打个招呼吧?不是说人家脾气不错么,需要点礼貌吧?
说辞·2
带着衣服是要送去干洗,不是为了行凶后换上
陈世峰白天就想洗衣服,但家里的洗衣机坏了。所以他出门走到另一个车站附近,是为了找干洗店,但是却发现干洗店关门了,便只好带着衣服去江歌家了。
此外,他在出门前,换掉了白天穿的衣服,穿着深色夹克、白衬衣、红鞋子,背着书包,戴着口罩和眼镜,却忘了带IC卡(会留下身份信息的公交卡),所以买的是匿名纸质车票。
律师解释:陈世峰平常毛毛糙糙的,经常忘记戴眼镜和钱包,所以忘记带IC卡也正常。且认为特意杀人的话,是不会穿红色鞋子的。
*夜里9点多出门去找干洗店,是因为不会用日语搜索自助投币洗衣机?会Google Map,但不会Google Translate?那么在看Google地图的时候,没确认干洗店的工作时间吗?到了干洗店才发现太晚了?换了衣服后,没有忘记戴口罩和眼镜,也没有忘记带钱包,却忘了带IC卡?
说辞·3
刀不是自己的,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检方说在陈世峰所在的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里,发现了行凶刀具的包装盒,但陈世峰否认刀具是自己的。
那天晚上,陈世峰到了江歌家,发现江歌不在,就在一直等到了凌晨。结果没想到,凌晨时,江歌和刘鑫一起回来了。刘鑫因为例假弄脏了裤子,就先进去了。江歌则去查看信箱,信箱距离房门有一段距离。
陈世峰想跟江歌单独谈,所以想把她叫到3楼。他下楼,拍了拍江歌的肩膀,江歌回头看到陈世峰,很吃惊。陈做了“嘘”的手势,江歌想要喊出来,被陈世峰捂住嘴。江歌试图反抗,并抓破了陈的脸。
这时候刘鑫觉得异常,从门内把水果刀递给了江歌,还喊了一句“三叔,拿着刀”,边说边把江歌往外推,并锁上了门的防盗锁链条。在命案发生前,刘鑫已经报警。她报警的电话录音里,警方听到她用中文喊,“门锁了,别骂了”。
*不是说要来找江歌聊聊么?她为什么这么怕你?你还捂住她的嘴?都已经在你的学校里找到了刀具的包装盒了,你还敢说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既然能开门把刀递给江歌,那么为什么不把江歌拉进屋子里?就算江歌拿了刀,但你是想找江歌聊天啊!对方拿着刀不想和你聊天,你走开不就好了!?且刘鑫已经报警了...
说辞 · 4
不是故意杀害江歌,第一刀是误伤,但担心付不起医药费,就选择补了好几刀
江歌按门铃、敲门,刘鑫没有反应。江歌被逼急了,她拿着刀刺向陈世峰,他反抗,两人扭打。陈世峰闪躲了几下,他把江歌按在墙上,想把刀夺过来,不小心刺到了江歌。
看到江歌倒下,陈世峰担心江歌需要高额的治疗费,他不想增加父母的负担,所以补了刀。
因此律师认为,这一刀是过失杀人,不适用于日本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义,而是适用于日本刑法第203条,即杀人未遂罪。
然而,法医作证:
江歌的死因是左颈主动脉损伤失血而死。一把刀从右至左扎入她的脖子,留下一个大约有6.5-8厘米深的伤口,动脉和气管都被切开了。在这种情况下,鲜血会喷涌出来,死亡就是几十秒的事情。
而且江歌颈部共有11或12处刀口,说明至少被扎了6次,基本每次都扎穿了。此外,江歌手指上有多处防御伤,证明她躲闪了至少5次,直到致命的那一刀后倒下。
江歌受伤示意图。图/澎湃新闻
*夺刀后误刺进江歌的颈部?且夺刀之后还导致江歌手指有防御伤?这是怎样的误杀?在鲜血如瀑布一样溅射出来时,陈世峰还能有心思考虑医药费的问题,选择继续补刀?每一刀都没有恶意?
...
这才是以第一天,在接下来的5天里,还会有两个证人出庭。检方准备了30份证据,余下的部分也会继续在庭上展示。
原本以为陈世峰在法庭上会有悔意,然而在种种证据下,却把指控重新解读了。他为了少受几年牢狱之苦,给出这么多说辞,那他又是如何对待那晚苦苦求生的江歌的呢?内心真的就不痛么?
那晚的真相,到底是揭晓了,还是永远被埋葬了?
充足的证据难道就能100%还原真相么?
法庭到底是正义的审判所,还是谎言的大舞台?
希望能得到真相,希望与案件有紧密联系的人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希望凶手能得到公正的审判。
看完网上的新闻,我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江歌的妈妈(江秋莲)到处奔波,即使内心知道日本法律可能无法给陈世峰死刑,也要努力去做所有力所能及的事情(征集网友签名、搜集辅助证据),势必要置他于死地。
因为,在法庭上,当真相只有凶手知道的时候,凶手便可以肆无忌惮地篡改真相。你对凶手的每一分仁慈,都是他脱罪的突破口!
庭上所画下来的陈世峰,来源凤凰新闻
2017年12月10日(第一次庭审),陈世峰终(yi)于(si)坦(cuan)白(gai)了案发当天(2016年11月2日)的所有经过,只承认了曾经恐吓过刘鑫(恐吓罪)...
检方指控恐吓罪内容如下:
在11月2日下午4到5点,陈世峰曾尾随江歌和刘鑫一起上了电车。在这个过程中,陈世峰以发布裸照来威胁刘鑫,要求与她复合。
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陈世峰给刘鑫发了一张她穿内衣的照片,同时发送了一段文字,“要和你母亲联系也是可以的,发朋友圈也是可以的,还有视频,你要看吗?”
但他否认了故意杀害江歌,并用尽一切说辞想要推翻检方的指控...
说辞·1
觉得江歌脾气不错,对她没有杀意
陈世峰在11月2日晚上9点左右外出,11点多到了江歌家,去见江歌是因为觉得她脾气不错,想和她单独聊聊刘鑫的事,而不是要去杀害她。
他知道刘鑫和江歌的打工时间,当时那个时间,刘鑫刚好在打工,而江歌独自在家。
*所以说,陈世峰在白天恐吓完刘鑫,晚上最想见的人是江歌,且还想挑个刘鑫不在的时间。也不知道有没有提前告知江歌,大半夜去人家家里也该打个招呼吧?不是说人家脾气不错么,需要点礼貌吧?
说辞·2
带着衣服是要送去干洗,不是为了行凶后换上
陈世峰白天就想洗衣服,但家里的洗衣机坏了。所以他出门走到另一个车站附近,是为了找干洗店,但是却发现干洗店关门了,便只好带着衣服去江歌家了。
此外,他在出门前,换掉了白天穿的衣服,穿着深色夹克、白衬衣、红鞋子,背着书包,戴着口罩和眼镜,却忘了带IC卡(会留下身份信息的公交卡),所以买的是匿名纸质车票。
律师解释:陈世峰平常毛毛糙糙的,经常忘记戴眼镜和钱包,所以忘记带IC卡也正常。且认为特意杀人的话,是不会穿红色鞋子的。
*夜里9点多出门去找干洗店,是因为不会用日语搜索自助投币洗衣机?会Google Map,但不会Google Translate?那么在看Google地图的时候,没确认干洗店的工作时间吗?到了干洗店才发现太晚了?换了衣服后,没有忘记戴口罩和眼镜,也没有忘记带钱包,却忘了带IC卡?
说辞·3
刀不是自己的,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检方说在陈世峰所在的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里,发现了行凶刀具的包装盒,但陈世峰否认刀具是自己的。
那天晚上,陈世峰到了江歌家,发现江歌不在,就在一直等到了凌晨。结果没想到,凌晨时,江歌和刘鑫一起回来了。刘鑫因为例假弄脏了裤子,就先进去了。江歌则去查看信箱,信箱距离房门有一段距离。
陈世峰想跟江歌单独谈,所以想把她叫到3楼。他下楼,拍了拍江歌的肩膀,江歌回头看到陈世峰,很吃惊。陈做了“嘘”的手势,江歌想要喊出来,被陈世峰捂住嘴。江歌试图反抗,并抓破了陈的脸。
这时候刘鑫觉得异常,从门内把水果刀递给了江歌,还喊了一句“三叔,拿着刀”,边说边把江歌往外推,并锁上了门的防盗锁链条。在命案发生前,刘鑫已经报警。她报警的电话录音里,警方听到她用中文喊,“门锁了,别骂了”。
*不是说要来找江歌聊聊么?她为什么这么怕你?你还捂住她的嘴?都已经在你的学校里找到了刀具的包装盒了,你还敢说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既然能开门把刀递给江歌,那么为什么不把江歌拉进屋子里?就算江歌拿了刀,但你是想找江歌聊天啊!对方拿着刀不想和你聊天,你走开不就好了!?且刘鑫已经报警了...
说辞 · 4
不是故意杀害江歌,第一刀是误伤,但担心付不起医药费,就选择补了好几刀
江歌按门铃、敲门,刘鑫没有反应。江歌被逼急了,她拿着刀刺向陈世峰,他反抗,两人扭打。陈世峰闪躲了几下,他把江歌按在墙上,想把刀夺过来,不小心刺到了江歌。
看到江歌倒下,陈世峰担心江歌需要高额的治疗费,他不想增加父母的负担,所以补了刀。
因此律师认为,这一刀是过失杀人,不适用于日本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义,而是适用于日本刑法第203条,即杀人未遂罪。
然而,法医作证:
江歌的死因是左颈主动脉损伤失血而死。一把刀从右至左扎入她的脖子,留下一个大约有6.5-8厘米深的伤口,动脉和气管都被切开了。在这种情况下,鲜血会喷涌出来,死亡就是几十秒的事情。
而且江歌颈部共有11或12处刀口,说明至少被扎了6次,基本每次都扎穿了。此外,江歌手指上有多处防御伤,证明她躲闪了至少5次,直到致命的那一刀后倒下。
江歌受伤示意图。图/澎湃新闻
*夺刀后误刺进江歌的颈部?且夺刀之后还导致江歌手指有防御伤?这是怎样的误杀?在鲜血如瀑布一样溅射出来时,陈世峰还能有心思考虑医药费的问题,选择继续补刀?每一刀都没有恶意?
...
这才是以第一天,在接下来的5天里,还会有两个证人出庭。检方准备了30份证据,余下的部分也会继续在庭上展示。
原本以为陈世峰在法庭上会有悔意,然而在种种证据下,却把指控重新解读了。他为了少受几年牢狱之苦,给出这么多说辞,那他又是如何对待那晚苦苦求生的江歌的呢?内心真的就不痛么?
那晚的真相,到底是揭晓了,还是永远被埋葬了?
充足的证据难道就能100%还原真相么?
法庭到底是正义的审判所,还是谎言的大舞台?
希望能得到真相,希望与案件有紧密联系的人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希望凶手能得到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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