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曾给过10万日元堕胎费,刘鑫推江歌到门外?

今天是江歌案庭审的第四天

今日庭审流程:向被告人陈世峰询问

陈世峰的律师对陈世峰进行提问

陈世峰是否是蓄意带刀到江歌家

杀人时的状况(现场及陈世峰的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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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上午场被告人询问

陈世峰的律师提问被告陈世峰

律师:一年以前的陈述书中,平成28年11月2日你听朋友说投币洗衣机好用而出门。当时为什么没有戴眼镜?

陈世峰:我认为只是去洗衣服,没必要戴眼镜,平常比较爱护眼镜,用水洗,洗完放在家晾,因为那天下雨,不想被淋脏,就没有戴眼镜出门。

律师:11月2日晚出门穿了什么鞋子?

陈世峰:红色的。

律师:案发后衣服换了,鞋子没换,为什么?

陈世峰:我觉得洗衣店不能洗鞋子吧

律师:案发后衣服是11月1日穿的那套吗?

陈世峰:是

律师:案发当晚回家后当天的毛衣,裤子洗了吗?

陈世峰:洗了

律师:下午你出了门后往什么方向?

陈世峰:高岛平方向

律师:用iPhone查洗衣店时,你在哪?

陈世峰:记不清了,那边是个保育园

律师:用手机查的结果,你按什么标准定哪家洗衣店?

陈世峰:我住的地方比较偏僻,查处了两家店,我选了比较繁华的那家

律师:你打工地方有洗衣店,为什么不选?

陈世峰:我知道那边的洗衣店不是投币式的

律师:为什么不选西台那边的店?

陈世峰:那边我去过,知道有点暗,就没有去,最终去了莲根站附近的洗衣店。

律师:从你家直接去洗衣店是不会经过パチンコ(打小钢珠的游戏机店)的?

陈世峰:是

律师:到莲根站的洗衣店后,你怎么打算?

陈世峰:店已经关了,而且看起来是比较贵的店,我就放弃了。

律师:放弃洗衣后,你给江歌发了一条短信问:“你在吗?”是吗?

陈世峰:是的

律师:为什么?

陈世峰:因为11月2日白天见过一次,对她印象有所转变。觉得比较好,想找她去帮忙缓和一下跟刘鑫的关系。

律师:为什么信息没能发出去?

陈世峰:可能因为11月2日傍晚我给刘鑫发了威胁的短信,她告诉了江歌,这是我的猜想。

律师:2016年9月1日起,和江歌有微信联系?

陈世峰:是的,想与江歌解除误会,进一步希望她能帮助自己与刘鑫缓和关系。

律师:那天已经很晚了,为什么还要去江歌家?

陈世峰:

江歌是我和刘鑫关系缓和的关键

我将与另一个朋友开始合租,合租后跟刘鑫的关系就更难缓和了,江歌删了我的微信后,想联系就难了。

律师:为什么买威士忌?

陈世峰:刘鑫在和光市住的时候,我见她家有一瓶威士忌,她说是江歌的,我以为江歌喝威士忌,就想买去跟他一起喝

律师:为什么买酒花了三分钟?

陈世峰:自己平时不懂酒,就挑了够2人喝的。

律师:为什么出门只带了几千日元?

陈世峰:只是去洗衣服,口袋比较浅,就掏了几张1000日元的钱,这样不担心钱包丢。

律师:为什么在车站用现金买票,而不用交通卡?

陈世峰:因为卡在钱包里,没带钱包。

律师:大内ハイツ(江家)到达时间是11:00左右?

陈世峰:我记得那天在车上睡着了,坐过站了。

律师:你的目的是去见江歌?

陈世峰:是

律师:为什么选在那个时候?

陈世峰:我认为去那会见到江歌,我知道刘鑫的打工时间,一般回到家是12点左右。而刘鑫告诉过我江歌在居酒屋打工,回到家是11点多,我觉得应该能超刘鑫回来之前见到江歌。

律师:到了大内ハイツ后你做了什么?

陈世峰:我先按了201的门铃,以为江歌在家。

律师:你第一次看到江刘一起回来,你在哪?

陈世峰:我在三楼拐角看到的。

律师:为什么上3楼?

陈世峰:我在等江歌,看时间已经快12点了,担心刘鑫先回来,就先移动到3楼。

律师:没戴眼镜,为什么知道是他们两个?

陈世峰:白天见过她们的衣着,一个是全黑,一个时全白,衣着很显眼,距离也并不是很远。

律师:刘鑫先进屋的时候你在哪看见的。

陈世峰:2楼和3楼的拐角处。

律师:这之后你看到了什么?

陈世峰:刘鑫进门后,江歌往楼上走,打开了邮箱,好像在找东西。

陈世峰的律师:如果你想杀刘,会选择什么时机?

陈世峰:会选择刘鑫先上楼后,走到通道或201门口。

陈世峰的律师:威士忌为什么放在水泥的柱子下?

陈世峰:当时下雨,不想被淋脏,而且想把江歌叫到3楼一起喝。

律师:你决定朝江歌走去是什么时候?当时是什么样一个状况。

陈世峰:确信刘鑫已经进屋,江歌在朝201走去的时候。

她(江歌)是慢慢地用右手打开门,半个身子进门了,半个身子在外面。

在201门口,我拍了她肩膀2下,她好像被吓到了“啊”地尖叫了,我当时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又马上缩回来用手比了一个“嘘”的动作示意她“安静”,这时刘鑫在屋子里喊,“三叔,怎么了?” 江歌准备回应刘鑫,我比较着急,捂住了她的嘴,一开始用手捂住她的嘴后,她向后躲,手滑向了她的喉部,就抓住了她的脖子,左手想去拉住她,带她到三楼,她当时反抗用手抓我,抓我的脸和脖子。

江歌抓我时,背对着门,门的状态是半开,大概有30cm。随后,江歌抓我时手指碰到了我的眼球,我就用手捂住了眼睛。

刘鑫把江歌推出去了,说“三叔,你坚持住,我很害怕。”当时我认为我听到的是这句。后面想想,当时刘鑫应该说的是“三叔,你接住,我很害怕。”

律师:为什么后面又认为刘说的是“你接住”?

陈世峰:事件发生后,我在想刀是从哪来的,仔细回想刘鑫的话,可能是我当时听错了,刘鑫说的应该是“你接住”。

律师:你见过刘鑫有这把刀吗?

陈世峰:白天江歌帮刘鑫从包里拿钥匙的时候,掉出来一个东西,我看见了,虽然不太确定,但是后面觉得那是刀。

律师:刘鑫对江歌说“三叔你接住之后,发生了什么?”

陈世峰:江歌被推出来之后,门立马被锁上了,里边有上链子的声音,江歌就转过去敲门。

陈世峰:江歌一边拧门把手,一边说着什么,好像是方言我没有听清楚。

(因为是山东的方言,所以没有听清。)

律师:江歌有没有说要报警

陈世峰:没有

律师:这之后,江歌有没有说要报警。

陈世峰:这之后江歌也完全没有说起要报警。

律师:你当时有听到刘鑫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吗?

陈世峰:“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这句话我完全没有听到

律师:你越过江歌去接门把手,可能吗?

陈世峰:不可能

律师:这期间你和江歌有按门铃吗?

陈世峰:感觉江歌没有特意去按门铃,但是身子一直在动,可能碰到了门铃,我没有按门铃的理由,江歌摇了门把手,敲门,门没有开。

律师:这之后发生了什么?

陈世峰:江歌突然从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腰这个位置刺过来。她是被刘鑫推出来之后,背对着墙那边,以左脚为重心,转过来。

律师:这之后你做了什么?

陈世峰:我想都没想,就用左手去挡她的刀。

在当庭确认陈伤口时,江妈在一旁:撒谎

陈世峰:江歌手腕被我抓住,就换了左右拿刀。

律师:报警录音中有一次门铃,是这时候江歌接的吗?

陈世峰:可能是换手的时候手肘碰到的。

律师:换手后,江怎么做?

陈世峰:左手拿着刀又向我鼻子旁边刺过来,伤在眼角下,与抓到的部分有点重合。接着又向我的喉部刺过来,我退的幅度很大闪开了

律师:报警录音中 42秒~48秒之间有一次门铃。

陈世峰:是江歌按的。

律师:这时门开了吗?

陈世峰:没有

律师:你怎么做的?

陈世峰:我用右手去抓住她的左手手腕,准备往回按。

律师:是抓住她的左手腕,转过去了?

陈世峰:是,当时我的动作很大,可能刺到了她的下巴。她只是用手捂了一下伤口。

律师:江歌手心里的伤是如何造成的?

陈世峰:因为刀的尖朝着她的脸,她抬手捂下巴时碰到了刀尖。

律师:手背的伤是如何造成的?

陈世峰:因为她的手捂着下巴,可能是这时候划到的。

律师:一直握着她的手,接着,没有推出去?

陈世峰:是的

律师:5号伤口是怎么产生的?

陈世峰:可能是开始刺到下巴时碰到的,也可能是后来刺她时刺到的。随后我试着用双手去抢刀(她双手拿着刀,力气比较大)刀在江歌的左手里,我想掰开她的手指,没有成功。江歌双手抓刀,我的双手是在她手的外边。

律师:你用足力气想把她的手掰开?

陈世峰:是的

律师:这时割到了江歌的左手手指?

陈世峰:是的

律师:22号证据在你家电源插口发现血迹,为什么?

陈世峰:事发后我跑回家,想用家里的洗衣机洗外套,我手上的血。

律师:你认为这是谁的血?

陈世峰:我的,在我右手食指的关节处

律师:是夺刀时弄出来的?

陈世峰:是,我觉得是跟江歌左手的伤是一起受的。

律师:夺不下刀时你做了什么?

陈世峰:双手握着她的手,向江歌背后墙的方向按,希望那个她不要动。

律师:江歌的外套割破的地方,是想把她的手按回去的时候弄到的吗?

陈世峰:是

律师:有没有想过这样夺刀,会弄伤她?

陈世峰:没有

律师:你是故意弄伤她的吗?

陈世峰:如果想我就直接刺她了。我认为体格和力量上我能掌控当时的情况。

律师:认为自己完全可以掌控吗?

陈世峰:是

律师:出现刀以后,没想过离开吗?

陈世峰: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向哪里,当时没办法松手。

律师:6号伤口是如何造成的?

陈世峰:我准备把她的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一瞬间也许她想把刀换一个地方,也许是没力气了,不知道为什么,刀就刺向了她的脖子。

律师:刘鑫报警时录音中没有再响过门铃,是因为江歌的双手不能再动了?

陈世峰:是

律师:6号伤口形成前,江歌出声了吗?

陈世峰:我没有听见。

律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一切太突然,太紧张了,没有声音留在你记忆中?

陈世峰:完全有可能。

律师:发出的一声惨叫,是什么时候?

陈世峰:应该江歌被刀刺到的时候吧

律师:江歌当时的状态?

陈世峰:直接就倒下了,而且速度特别快,像是什么东西掉下去的感觉。

律师:江歌有没有再次按门铃

陈世峰:也许有,也许没有,但是当时的状况现在已经不记得了。

律师:(根据刘鑫报警录音1分30秒的地方的惨叫声询问)为什么江歌当时会有惨叫的声音。

陈世峰:我感觉可能是刀要刺入江歌的时候她发出的惨叫。

律师:江右肩胛骨表皮有脱落,为什么?

陈世峰:她后面有一个瓦斯的表,可能是倒下时摔到的。

陈世峰完全否定自己拿刀,并主张刀是刘鑫的。

陈世峰没有要杀江歌,是在躲避江歌攻击的时候误伤的。

12月14日下半场被告人询问

陈世峰律师对案发现场的情况(和被告心理活动)向陈世峰进行提问

律师:江歌倒下后,你做了什么?

陈世峰:愣了好一阵,然后蹲下慢慢观察她的样子(情况)

律师:江歌倒下什么样子?

陈世峰:看上去感觉一动不动了。

律师:脖子上的刀怎么样?

陈世峰:脖子上的刀还插在伤口上

律师:你有把刀拔出来吗?

陈世峰:有,伤口往外冒泡,血沫一样的东西往外流。

律师:流血之后你怎么做?

陈世峰:当时我很快把袖子拉起来,给她按住伤口。左手放在右手上按住伤口。

律师:有人看到你这样的行为吗?

陈世峰:有,我开始以为是旁边的住户。看了证词才知道是旁边的旁边的住户(缅甸人)。当时与这个人对上眼了,脑子很混乱,想找人帮忙,不知道怎么办。

律师:你想找人帮忙,有什么行动吗?

陈世峰:眼看向刘鑫的房间,听到她在报警。

律师:听到刘鑫报警,你做了什么。

陈世峰:心里想“完了,这次彻底完了!”

律师:彻底完了之后,你怎么办?

陈世峰:当时我就想,这下完了,学也上不成了,这跟杀人没什么区别,如果江歌还活着,会要给她付巨额的医疗费,我不想给父母增加负担,想自己承担,把她杀了。

律师:父母的经济状况怎么样?

陈世峰:父母都是60多岁的人了,失业了,也没有收入来源。

律师:你认为刘鑫也没看到,把江歌杀了自己还能逃掉?

陈世峰:是的。

律师:从一开始“伤了江歌”到“杀了江歌”这个想法大概用了多久下决心的?

陈世峰:1-2秒

江妈低下了头,默默哭泣

开始对江歌伤口提问

律师:江歌左脖颈,你刺江歌左脖颈的时候还有什么记忆吗?

陈世峰:对比较深的伤口有记忆,可能是刺了4下,比较深吧。现在看检方的证物才知道是有5-6处左右,可能记错了。

律师:是否有警察要来了的慌张感?

陈世峰:有,当时特别紧张,手一直在发抖,特别害怕警察就要来了,就乱刺。

律师:7号伤口怎样刺的?(7号伤口看似是划伤)

陈世峰:可能是手滑了一下,从左边刺刀滑了一下,8号与7号一样。

律师:你还记得3号伤口和4号伤口产生的顺序吗?

陈世峰:4号伤口然后到3号伤口,3号伤口是最后一刀

律师:刀刃是在什么时候断的

陈世峰:在3号伤口刺下后刀刃断了。

律师:在刺江歌时,江歌有没有呼救?

陈世峰:江歌一次都没有发出声音。

律师分析:应该是气管被划伤了,无法发声。

律师:刀断了后,你做了什么?

陈世峰:想把刀柄放下去拿刀刃,于是把刀柄在了江歌的身上,从口袋中掏出纸巾去拿刀刃。

律师:刀柄为什么遗留在现场?

陈世峰:刀柄从她身上滑下去了,警察快来了,我很着急,没有注意,抓刀刃时,松开了刀柄。

律师:刀柄是不是沾了很多血?

陈世峰:沾了很多血,因为最后一次拿着刀柄时感到很滑。

当庭提出刀柄:凶器是这把刀吗?

陈世峰:我认为这把刀柄很干净,不是当时的刀

律师:你有把刀遗留在楼梯上吗?

陈世峰:绝对没有把刀放在楼梯上。

律师:逃走路线为什么是从东中野到中野,而不是新宿方向走。

陈世峰:随便坐上了一辆电车,没有看清,有车来就坐上去了。在中野坐上出租车,又在便利店取了钱。

律师:中途为什么又转成出租车。

陈世峰:认为警察会搜查,封锁范围。

律师:你没有带钱包,如何取钱呢?

陈世峰:我有一个卡包,一直在书包里没拿出来过。

律师:跟大东文化高桥教授是什么关系?

陈世峰:师生关系,但不是负责我的老师,只是选了这门课。

律师:为什么没有把研究室的刀壳销毁

陈世峰:刀不是他的,我不知道研究室有刀。

律师:你在11月2日案发当天晚上曾去过你的研究室,你是不是从研究室的橱柜取的刀。

陈世峰:我不知道研究室里有小橱柜,所以更不会去做这件事。

律师:你觉得你因为杀人罪被起诉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陈世峰:对恋爱观,包括对人际关系的认识上,处理上有很大问题。

律师:如果你当初怎样做就可以避免杀人这件事的发生?

陈世峰:如果当初刘鑫跟我说分手后,我不要再纠缠她,就不会发生。

律师:当时如果江歌6号伤(致命伤)产生时,你要怎么做比较好?

陈世峰:我觉得我应该等救护车和警察到来,至少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找救援。

律师:你觉得江歌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离开人间。

陈世峰:(哭)我觉得她一定想说:我不想死,我还有妈妈,谁来救救我,妈妈对不起。

陈世峰律师跟着哭

陈世峰朝着法庭说了一句对不起,掏出纸巾擦眼泪。

律师:你能明白发起签名运动让你死刑的江妈的心情吗?

陈世峰:(哽咽)24年,24年,一手把自己女儿辛苦养大,很多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就这样被我这么拿刀刺死了,她一定恨死我了。

江妈闭眼摇头

律师:她(江妈)的将来也被你夺走了你有没有想过。

陈世峰:我不止一次想过。

律师:你有给江家写过道歉信吗?

陈世峰:我给江歌家属写过好多次道歉信。

律师:为什么不交给江妈

陈世峰:想过让律师交给法官,但我没有做,因为我想这(法庭)是我跟江妈唯一见面的机会,想当面交给她(道歉信),跟她道歉。

律师:道歉信是你父亲写的吗,署名是母亲,为什么?

陈世峰:父母共同写的,替我向江妈谢罪。

律师:为什么你的父母没有到现场

陈世峰:我的父母还在住院。

这是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原因是由律师补充:陈世峰的父母认为,江歌都没有见到自己母亲最后一面,为什么我们要去见自己的儿子,实在是没有办法原谅他这样的行为。

律师:给中国社会,日本社会造成的影响,你怎么看的。

陈世峰:对日本社会:我一只觉得日本治安很好,现在把这个治安变坏的是我,对日本的国民和社会,我觉得很羞愧。

对中国社会,让大家憎恶,这让我有很深的罪恶感。

律师: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陈世峰:通过这次法庭,想对威胁事件的受害者刘鑫,对江歌想说一声,我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真的真的抱歉。特别是对江妈,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抱歉,我对自己很憎恶,真的对不起。

12月14日 14:25下午第二场

检方对陈世峰进行提问

检方指控陈世峰蓄意杀人,对这个点进行提问

检方:11月2日案发前的白天你穿了圆点黑白的衣服,白色的鞋,无帽子,晚上去江歌家前换了衣服,上身灰色连帽衫,下身牛仔裤,鞋子是红的,对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晚上戴了黑帽子?

陈世峰:是的

检方:你有戴口罩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案发后又换衣服了?

陈世峰:是的

检方:蓝色的上衣,灰色的帽子?

陈世峰:是的

检方:裤子也换了?

陈世峰:是的

检方:案发后换衣服是因为有江的血迹?

陈世峰:是的,我当时连自己上衣有血都没注意,因为非常暗,只是把有的衣服换了。因为走在路上可能被人看见,逃跑时想把自己全身衣服都换了。

检方:换的衣服是去江歌家之前带上的?

陈世峰:是的

检方:你家有洗衣机,没坏吧?

陈世峰:是的

检方:案发后也用家里的洗衣机,洗了外套?

陈世峰:是的

检方:白天出门后为什么朝高岛平车站去?

陈世峰:因为那儿算是家附近比较繁华的地方。平时也常去那儿吃饭买东西,我觉得那儿可能有这样的店。

检方:你知道那边有投币洗衣店吗?

陈世峰:不知道

检方:案发前7个月住到那边去的,一次也没有用过投币洗衣房吗?

陈世峰:是的,与事件发生是偶然重合。

检方:如何检索洗衣房

陈世峰:检索时用日语搜索了“クリーニング”,查出离家最近的地方不是投币洗衣房。

检方:没有觉得你的“关键词”打错了吗?(陈世峰检索投币式洗衣店“コインランドリー”打成了洗衣店“クリーニング”)

陈世峰:当时没有这样想。

检方:你没去西台的洗衣店,而去了莲根?

陈世峰:是的

检方:记忆中你是为了避开高岛平而去莲根?

陈世峰:不是

检方:换掉白色的鞋是因为担心会沾到血?

陈世峰:不是

检方在调查中发现陈世峰几乎每天都使用交通卡,根据这一点向陈世峰询问一系列问题:

检方:去江歌家是买了票去的?

陈世峰:是的

检方:案发后回家也是买票坐的车,没有用交通卡?

陈世峰:是的

检方:10月12日-11月5日,几乎每天都用交通卡?

陈世峰:也有不用的时候

检方:11月2日,交通卡的余额是1364日元,你知道余额吗?

陈世峰:一般不知道,用的时候有显示才知道。

检方:离开家特意拿了现金?

陈世峰:是

检方:为什么要拿现金?

陈世峰:我在日本丢过好几次钱包,所以只拿了几张纸币。

检方:你没想过将钱包放入双肩包吗?

陈世峰:那个双肩包放卡包的地方放不下钱包

检方:是因为不想留下交通记录?

陈世峰:不是

检方:当天回家后一直在家?

陈世峰:是的

检方:可你当时在警察录口供不是这样说的。

陈世峰:发生这么大事情开始不敢面对,所以就撒谎了。

检方:为什么撒谎?

陈世峰:当时我脑子里很乱,所以漏洞百出,我也会撒谎。

检方:关于去江歌家的理由,是商谈恋爱的事情?

陈世峰:是的

检方:10月14日,你听江歌说刘鑫怀孕了,想问她这件事?

陈世峰:是的

检方:11月2日之前,与江歌只见过5次?

陈世峰:是的

检方:11月2日白天,你见江歌都没有太好印象?

陈世峰:不能这么说,好的坏的印象都没有。

检方:但是你今天也说过11月2日的白天,你与江歌交谈过后,你对江歌的印象有改观,不是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11月2日白天,你与江歌见面之后,感觉她理解你是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11月2日下午,三人一起走的时候,江歌是不是有照顾到你走路的速度,从而放慢了脚步?

陈世峰:是的

检方:因为照顾你走路的速度所以改变了江歌的印象是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你买威士忌时是晚上9:40左右?

陈世峰:记不清了

检方:从莲根车站到江家需要1小时,你知道吗?

陈世峰:知道

检方:那天下午你并没有与江歌约好,直接去她家了?

陈世峰:是的

检方:当时江歌对你说“这是我家,你为什么在这儿?”没有感觉到她不欢迎你吗?

陈世峰:没有,我是去找刘的。

检方:11月2日晚上你是去找谁?

陈世峰:江歌

陈世峰表示11月2日白天找的是刘鑫

晚上找的是江歌

检方:为什么非要在11月2日的晚上找江歌,有什么非找她不可的理由吗?

陈世峰:因为当天下午江歌把我屏蔽了所以我联系不上她。

检方:江歌屏蔽了你的原因,也不是非要当天去找她的理由吧?

陈世峰反驳:有啊,为什么没有,江歌是学生白天要上学,我也要上学,我趁着大学院放假的时候找她,错过了这个时候难不成要上课再打完工然后再去找她吗?

检方:11月2日白天你和江歌就发生争吵,11月2日那么晚你去找江歌相谈,你觉得她会接受吗?

陈世峰:我觉得这是两个国家不同的文化的原因,在日本如果你不约好的话可能不会被接受,但是在中国,不用约好的话也是可以的。那天我也说了我对江歌印象好,所以我认为江歌不会不欢迎我。

检方:那你是想在刘鑫不在的情况下与江歌单独聊是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那你想在哪里谈

陈世峰:江歌家

检方:你觉得江歌会让你进她家吗?

陈世峰:会啊,之前她来我家也没有事先跟我说,我也欢迎她进来。我认为她没有理由不让我进门。

检方:你知道刘鑫和江歌一起住?

陈世峰:知道

检方:当天白天拒绝过你,你知道吧

陈世峰:是的

检方:这样你也认为江歌会让你进家里吗?

陈世峰:我100%确定江歌会让我进她家。

检方:你知道刘鑫回江家的时间吗?

陈世峰:以前送她回去过江歌家,我知道。

检方:当天刘鑫会在12:00左右到家,你是知道的?

陈世峰:是的

检方:你到达东中野车站是10:57分,但你到达江家是11:40分

陈世峰:是的

检方:这期间你与刘在发微信?

陈世峰:是的

检方:东中野至江歌家要走10分钟?

陈世峰:是的

检方:为什么10分钟的路程花了40分钟?而不直接去找江歌?

陈世峰:去江歌家的时候我妈妈打电话来了,中途刘鑫又发信息过来。我以为如果这样能与刘鑫解开矛盾,就不用找江歌谈了。

11月3日被抓时在警局就说了,妈妈打电话来的这件事。当时事发后,我对自己所在的地方说了谎,打电话一事是真的。

检方:在车站买威士忌是为了与江歌喝?

陈世峰:是的

检方:为什么要给江歌买威士忌?

陈世峰:因为之前在刘鑫家的时候看到了威士忌,但是刘鑫说她滴酒不沾,问她,她说酒是江歌的,从而断定江歌喜欢威士忌。

检方:你说在刘鑫家见过威士忌是什么时候?

陈世峰:刚进大学院,第一次去刘鑫家的时候,她那时住和光市。

检方:当时你知道江歌的名字吗?

陈世峰:当时不知道江歌的名字,只知道她叫三叔。

检方:作案前等江歌时你也喝了酒?

陈世峰:是的

检方:直接对瓶喝的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见到江歌之前喝酒是为了壮胆?

陈世峰:不是

检方:那为什么喝酒?

陈世峰:那天我因为想出门洗衣服,穿的少,又下雨,想喝酒取暖。

检方:刘鑫是否有怀孕

陈世峰:有

检方:10月14日,你是从江歌那里听到刘鑫怀孕的事情吗?

陈世峰:是的

检方:但昨天刘鑫在法庭上说她怀孕也没对别人说过

陈世峰:是

检方:而刘鑫在法庭上否认了这一事,你真的听江歌说过吗?

陈世峰:是的,江歌直接找到了我的学校,我听说后直接回家取了10万日元的堕胎费。

江妈冷笑两声

检方:你听到江歌说这句话,你当时就给了江歌10万日元的堕胎费吗?

陈世峰:是的,10万日元是我从家取的,因为银行离我家远。

检方:你是在10月14日给的堕胎钱吗?

陈世峰:10月14日左右给了江歌10万日币的堕胎钱。

检方:你在陈述书上写的是10月14日

陈世峰反驳:我记得我在陈述书上写的是10月14日左右,难道我写的是10月14日吗?

检方:你在把钱给江歌之前,有没有跟刘鑫确认过?

陈世峰:江歌告诉我说不要直接去跟刘鑫确认,她在家一直哭很伤心,她不想见我。

检方:11月2日白天你见刘鑫的时候,问没问关于怀孕的事情

陈世峰:没有而且不能问。我觉得刘鑫一定会站在江歌那边,不会跟我说实话。

检方:在去年的10月19日你特地为刘鑫做了一道鸡的料理并送去给刘鑫吃,那时候没有跟刘鑫确认怀孕的事情吗?

陈世峰:其实我一直想问,但是刘鑫对我态度不是很友好,如果江歌在撒谎刘鑫会承认吗?她们肯定站在统一战线上,把钱分了。于是我想通过别的途径去问,我是这么想的。

检方:你没有直接向刘鑫确认过她是否怀孕?

陈世峰:没有

检方:11月2日,你去江歌家去见刘鑫的是吗?

陈世峰:如果我是要见刘鑫,应该去她打工的地方,我也知道她在哪里打工。

检方:11月2日,你还有想和刘鑫复合的打算?

陈世峰:是的

检方:11月2日你是不是尾随刘鑫

陈世峰:下午三人见面时,江歌问我去哪儿?我说回家,江歌说:“那你跟刘鑫同路”。我当天并没有尾随刘鑫,而是同路。

检方:在拉面店(刘鑫打工的地方)你听刘鑫说她有喜欢的人了,你很受打击?

陈世峰:不是,我了解她不是轻易跟人交往的人,每次我们吵架她都说去找新的男朋友。

检方:你当时发给刘鑫的信息,有一句“不顾一切”意思是?

陈世峰:即使是刘鑫跟别人交往了,我也要不顾一切的把她追回来。

检方:11月2号晚上11:37分,刘鑫给你回信息:“这是我的隐私。”这是什么情况下发的?

陈世峰:我给刘鑫发信息问“你跟那个家伙(打工的同事)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检方:收到这条短信后,你产生了杀意吗?

陈世峰:没有

检方: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陈世峰:我觉得再和刘鑫说下去,误会越来越深,决定去找江歌。

检方:你不是因为刘鑫跟别人交往而嫉妒?

陈世峰:不是,刘鑫打工的拉面店是我介绍的,我也经常去,他们是不可能交往的,即使他们开始交往最多也就1、2天。

检方提出陈世峰在庭审上关于6号伤口(致命伤)的形成的方向,与在案发后向警方录的口供不一致,由此向陈世峰再次提问。

你在警局的口供说的是刀刺入了江歌的左颈,但是在庭审的时候说的是右侧。

陈世峰边做动作边说:我回忆了一下,如果刺得是左边的话,手就要翻过来,这不合理,所以不可能刺到左边。

检方:这是你看到法医的检验报告后改口的吗?

陈世峰:不是的,我是在法医报告前改口的,当时我在第一次看资料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无论如何,我记忆是错了。

法官提问:你改口是在法医报告出来之后是吗?

陈世峰:是的

陈世峰明天继续接受提问

江歌母亲心情的陈述

按照目前的案件的发展动向,不少网友提出了质疑,我们请了一位日本权威律师解答有关江歌案的一些“盲点”。

如:以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江歌案”的情况来看,陈被判死刑的概率是多大?为什么?

律师回答:死刑判决的基准=永山基准

即1968年用手枪射杀4人的永山则夫死刑犯(案件当时19岁,于97年执行死刑)的审判时,最高法院于1983年判处死刑时使用的基准为死刑判决基准。

通过该判决,规定“当罪行实属重大,不论是从罪行均衡原则出发还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出发,在判定为不得已必须执行极刑的情况下,死刑作为选择也必须被同意”(根据日文翻译,若跟法律原文有出入的地方还请原谅)的情况下

(1)犯罪性质

(2)动机

(3)内容、特别是指杀害手段的主观恶性?残虐性

(4)结果的重大性、特别是指被杀害的被害者数量

(5)遇难者家属受到的感情上的伤害程度

(6)对于社会的影响

(7)罪犯的年龄

(8)是否有前科

(9)作案后的态度

等将被作为判断基准进行判决。

从目前本次案件状况来看,不会被判处死刑的概率很大。
 
 
来源:东京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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