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刘鑫辩词证词全部被法官评审团拒绝,刘鑫帮忙清理犯罪现场?江歌案9问揭开惊天细节

关于正在日本东京地方开庭审理的江歌,陈世峰的辩词和刘鑫的证词已经被法官及陪审团全面拒绝,涉及案情细节的判断,将由陪审团根据检方证据体系做出判断:

1、门是谁锁上的?

大内公寓201的门锁,是一个普通的双舌门锁,如果要从门外锁上,必须使用钥匙。而江歌在案发当时,没有机会掏出钥匙锁门。如果刘鑫没有从门内锁闭,门外可以通过转动门把手轻易打开。很显然,门锁必然是刘鑫从屋内锁上的。刘鑫锁门的原因也必然是看到了,或者参与了陈世峰和江歌之间的身体接触后,恐慌之下锁上了房门。那么,刘鑫必然是看到了陈世峰劫持、刺杀江歌的初始过程,然后锁门惊慌报警。

2、门铃是谁按的?

刘鑫否认听到过门铃声,陈世峰也否认曾经按过门铃,但是在警方的报警电话中,确实能够听到持续的门铃声。按门铃的人只有二个,江歌或者陈世峰。江歌在受到陈世峰的劫持或者攻击时,不可能从容的去按压门铃,如果试图向屋内的刘鑫呼救,也不可能按压门铃,并且希望能够发出更大的声响,即使江歌的双手被陈世峰控制,江歌也会采取拍打或者脚踢门扇的方法。而只有陈世峰,不希望发出足以引起周围邻居的动静,而采取按压门铃的方式。显然,持续按压门铃,只有陈世峰。
 
5edf2c94gy1fmhdaj7ynbj20cw0fxdg8.jpg


3、陈世峰究竟是去找谁的?

陈世峰声称是去找江歌聊聊的,如果这个目的属实,那么,陈世峰在门外劫持了江歌之后去,完全应该迅速脱离201室的门前,避免引起屋内刘鑫的发现,而将江歌带离门前,另找场地沟通。根据案发时的所有证据显示,陈世峰在劫持了江歌之后去,仍然在201室门前纠缠,最终杀人。因此,陈世峰的目标,必然是刘鑫。

4、刀是谁的?

陈世峰声称刀具是刘鑫递给江歌的,刘鑫予以否认。陈世峰最初在门外控制了江歌,无论是江歌本人或者刘鑫,都不会意识到陈世峰会行凶杀人,激烈冲突的情形下,刘鑫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寻找刀具,更不会有有主观意识用刀具去对抗陈世峰。因此,刀具必然是陈世峰事先带来的。根据警方在实验室查获的刀具包装,或许能够在这个包装盒上找到陈世峰的指纹或者生物痕迹。

5、是否第一刀毙命?

根据现场的痕迹,陈世峰辩护律师声称的第一刀误伤致死的说法,显然是无法成立的。现场的门上和墙上,存在大量刮擦血迹,如果第一刀毙命,江歌倒地,墙面上和门上,只会留下喷溅血迹,而非刮擦血迹。

6、谁清理了现场?

庭审第三天,法官和控方检察官询问了刘鑫,是否在案发后出门过?意味着警方没有在门铃上以及门把手上找到指纹,也即意味着有人在案发后清理过门把手以及门铃按钮。结合刀柄也被清理过的情况,说明案发后有人匆忙清理过现场。二选一,陈世峰和刘鑫。如果是陈世峰清理过门把手、刀柄、门铃按钮,那么陈世峰就不可能将刀柄遗留在现场。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刘鑫在警方到达现场之前,匆忙出来清理过门把手和门铃按钮。警方的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称“姐姐倒下了,救护车快来",也从侧面证明了刘鑫曾经出门查看了现场。
 
5edf2c94gy1fmhdauo9qmj20pf0gz75o.jpg


7、刀刃去哪里了?

陈世峰声称案发后逃离现场的时候,刀柄滑落在现场,刀刃被埋在了一个建筑工地,但警方没有找到。由于刀柄被发现的位置距离现场较远,且被清理过,刀柄比刀刃更加容易携带,陈世峰没有理由只带走刀刃而遗留下刀柄。因此,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陈世峰并没有带走刀刃,而是被案发后去出门查看现场的刘鑫处理掉了。由于刀柄是塑料材质,难以藏匿,因此擦抹清理后,被远远的扔了出去,而刀刃轻薄,很可能被刘鑫扔进了抽水马桶。

8、案发后陈世峰的异常表现:

案发后,陈世峰逃离现场,叫了出租车并且中途取钱,回到住所处理衣物,回家后扔了沾有血迹的鞋;第二天把裤子、帽子扔在楼下垃圾场。陈世峰处理上述事情表现得极为从容。这显得极为诡异:正常情况下,陈世峰不可能判断在杀害江歌后,屋内的刘鑫毫无察觉,也不会想到是自己所为,陈世峰在逃离现场到时候,意识到刘鑫向警方报案后,警方正在四处缉捕自己。此刻陈世峰应该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就紧急处理掉相关证据,而且应该意识到警方有可能先于自己到达自己的住所,陈世峰甚至应该不敢回到住所。陈世峰在案发后的一系列从容表现,只能用陈世峰和刘鑫之间,存在着某种默契或者承诺。

9、关于刘鑫:

至此,唯一的悬念,就是刘鑫是否会被日本警方以包庇罪或者伪证罪追究责任。
 
5edf2c94gy1fmhdaydnq1j20h409gwer.jpg

 
 
来源微博@司马3忌
已邀请: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