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审第六日:陈世峰下跪磕头道歉,江歌妈妈突然冲法官喊了一句“请判他无罪!”

12月18日,江歌案庭审进入第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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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开始

陈世峰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之前未出庭的证人(日本人)写的一封信

信的简要内容:

证人表示难以置信发生这样的案件,觉得陈世峰是一个亲切和善的人。她在去中国进行为期一年的语言进修留学时曾经受过陈世峰的照顾,所以两个人关系很好,10天左右见一次。当时有反对陈世峰和刘鑫交往,如果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会阻止他们交往。

检方:请求判以有期徒刑20年

检方陈述依据(关键因素)

1、行凶过程,危险恶劣。对被害人江歌用刀刺脖子的部分,造成致命伤,被告对此也很清楚,伤口集中在脖子上,深度6.5~8cm,全身多达11~12处伤口。

2、杀意明确强烈,从陈世峰的行凶过程和行凶手段来看,是有计划性的,属于蓄意谋杀。

3、杀人动机,杀人动机非常自私,从两三个月前开始跟踪刘鑫,向刘鑫发了恐吓短信,对刘鑫有尾随妨碍行为。江歌在此次事件中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江歌只是保护刘鑫而已。对于陈世峰来说,江歌是很麻烦的存在。

4、后果严重,江歌本来前途无量,准备在日本工作,江歌妈妈的悲伤是非常痛苦的。此事案件,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

5、作案有计划性,陈世峰经过了非常周到的准备,去杀害刘鑫。没有使用交通卡,而是选择买车票,其穿的衣服和准备好换洗的衣服,戴着口罩、没有戴眼镜、购买威士忌等,可以看出有很周密的计划性。

6、目的性,不仅杀害江歌,其目的是为了杀害刘鑫,如果刘鑫当时把门打开,刀没有断的话,他也许会继续去杀刘鑫(重要)

7、无反省,从法庭上的表现来看,陈世峰丝毫没有反省的意思,不断在重复不合理的主张,认为他只是表面形式的谢罪道歉,不反省的态度让受害人家属难过。行为具有报复性,没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检方对最终求刑的判断理由:被害人家属(江歌妈妈)希望以杀人罪判处陈世峰死刑,检方认为陈世峰是杀人罪和恐吓罪并犯,可以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以及最高有期徒刑22年。从过往案例来看,行凶对象只有一个人,嫌犯陈世峰并不存在精神问题,江歌本身也没有任何问题是无辜的,所以根据以上条件求刑20年。

双方律师陈述时间(陈世峰代理律师和江歌妈妈代理律师)

江歌妈妈代理律师陈述:

●江歌和陈世峰并没有过节,只是保护了刘鑫,没有被杀的理由。

●此次案件及其残忍,陈世峰是全副武装去行凶的,并且在短时间内给江歌造成了致命伤,并且在案发之后放置江歌尸体逃跑了。

●陈世峰的犯罪行为很明显,他十分自私只考虑到了自己,并且具有攻击性。不愿意接受刘鑫对自己的拒绝,对刘鑫产生了复仇心理。不仅准备了杀人用的刀,而且在案发之后销毁证据。也没有考虑到现场是江歌的家,会牵连到江歌。

●陈世峰案发当时由怒火支配,脑子里只有复仇和要怎么脱身。案发后,他放置江歌尸体逃走,并销毁证据,企图捏造不在场证明,而且证词前后矛盾。

●陈世峰完全没有反省,此次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也很恶劣。

综上所述,我方请求处以陈世峰死刑。 

陈世峰代理律师陈述:

对检方这几天庭审的举证进行反驳,以下是几点关键点

●非计划性杀人。案发当天被告人在7-11选威士忌的时候还花了3分钟左右时间(监控摄像头有拍到),佐证其不是为了壮胆才买酒。去江歌家的路上,在电车上不小心睡着以至坐过站,佐证其没有要去杀人的紧张感。

●检方指控基于刘鑫的证词,但刘鑫证词完全不可信。

1、刘鑫做伪证的证明:案发当时,江歌为了保护刘鑫从外面锁门,从时间上来说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锁门的不是江歌,是刘鑫(刘鑫主张没有锁门)

2、去年警方找刘鑫做笔录的时候,距离案发不到一个月,刘鑫却说自己记不得了,这很奇怪。

3、110报警录音里警方问:“门锁了吗?”刘鑫回答:“锁了,我没事”。可是今年出庭作证的时候,证词又不一样了,这是她害怕遗属谴责,做了伪证。

●被告人没有准备刀具,刀是刘鑫递出给江歌后,刘鑫锁门,等被告人走后,回收了刀柄洗净并放在外面楼梯处第一个台阶上,可以淋到雨的地方。(案发当天下雨,刀柄被发现在距离房间8.36米远的楼梯上,按理来说应该有受害者血液的刀柄上并未发现血液,表面和背面很干净,只有刀刃和刀柄的连接处有发现血液)所以,如果被告人要回收刀柄的话,不会把它放在现场,而是一起处理掉。

其顺序应该是:刘鑫回收刀柄→在家洗干净→放在楼梯第一节台阶→第二次报警+叫救护车。

●案发后,11月6日,陈世峰去了研究室。但是没有处理刀的包装盒子,佐证被告人没有从研究室拿刀(包装上没有检验出被告人的DNA和指纹等)。同时,律师表示如果真想杀人的话,也不会选择水果刀,更不会选择百元店的刀。

●表示理解江歌妈妈很想处罚被告人的心情,以及理解其请求处以杀人未遂中最重的刑罚(死刑)的心境。

此时,江歌妈妈突然站起来说:“我请求法官判陈世峰无罪!当庭释放!”(情绪激动、一直在哭)

随即被法官劝退

法官:如果你要发言的话,你要离开法庭。(再次确认江歌妈妈是否要离开法庭)江歌妈妈没有再继续说话。

陈世峰最后陈述:

陈世峰起立,用中文进行了被告人陈述

陈世峰:在这里,请允许我对江歌和刘鑫致以歉意,我的人际关系处理的不好,不应该在分手之后还继续纠缠她。在江歌的事情上,很多环节我是可以刹车的,但是我没有刹车……如果刹车的话,完全可以避免这个事情的发生。刘鑫,对不起。江歌,对不起。(双手合十)

对江歌母亲再次说声对不起,我知道现在这次事件已经超越了对不起的概念,我也知道你一辈子都会这样伤心,是无法愈合的,夺去的不只是江歌的生命,还有江歌姥姥三代人的全部希望。我对江歌、刘鑫、江歌母亲会尽我全部的个人力量和我个人全部的财产去赔偿,会持续赔偿,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

对全体日本国民,发生这样的事件表示抱歉,从逮捕到审理,破费了无数的人力和物力,国民税金造成巨大的损耗,感到非常的抱歉,无地自容。

对自己的父母、朋友、老师以及帮助过自己的人说声对不起。

我也希望社会和公众媒体,不只是因为兴趣,而是应该考虑不要让惨剧再次发生,从我身上汲取深刻的教训。

(向旁听席、记者席方向鞠躬)

向江歌妈妈再次说声对不起。

陈世峰在最终陈述后向江歌妈妈下跪磕头道歉。

江歌妈妈对他大喊:“我不接受!”

法官:全体退庭,请大家马上退庭。

以上是今天庭审的全部内容。

庭审结束后,江歌妈妈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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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今日,江歌案庭审已经进行了6天,参与每次庭审的江歌妈妈已经身心俱疲。面对一直以来部分网友的质疑声,再加上今天检方提出求刑20年一事,发出这样的微博有些网友认为有些不妥,但很多网友也认为江歌妈妈此刻崩溃的心情也在情理之中,也觉得可以理解。

庭审阶段到今日结束,12月20日,日本时间下午3点(北京时间下午2点)宣布判决结果。

来源:东京新青年
微信公众号:toky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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